新闻动态 |
重磅!涂料行业新增5项 “双高产品”种类
发布时间:2017-11-28
根据国务院工作要求,为有效遏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生产、使用和出口,鼓励企业购置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环保部组织制定了新的一批环保综合名录,并与之前的名录汇总后形成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
该名录包括两部分:(一)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该名录拟为国家相关经济政策、市场监管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提供环保依据。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征求意见稿)》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 年版)》的基础上,新增“双高”产品52 种。
新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直接归入编码2641的“涂料产品”类别的有47项,较2015版增加5项,分别是含铅的道路标线涂料、高 VOCs 低固含汽车修补涂料、高 VOCs 低固含集装箱涂料、高 VOCs 低固含工程机械涂料、含苯胺的环氧地坪涂料, 含铅的道路标线涂料的特性为“高环境风险产品”,其余4个涂料品种特性定义为“高污染产品”。
对照2015版“双高”名录中增加的高VOC低固体分含量船舶涂料、高VOC低固体分含量钢结构涂料、高VOC低固体分含量木器家具涂料、高VOC低固体分含量玩具涂料、溶剂型汽车涂料(高固体分含量的溶剂型汽车涂料除外),可以看出国家对“双高”产品分类已经从此前的按产品化学原材料特性为基础,进一步从涂料终端应用领域的分类进行完善。
根据国务院部署,环保部自2007 年开始组织制定《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并提供给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14 个有关部委,作为制定、调整环境经济政策和市场监管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综合名录》,为市场主体开展绿色投资、绿色生产以及绿色消费等活动提供重要参考。《综合名录》已经广泛应用于国家产业、金融、税收、贸易等政策的制定工作中,运用机制逐步常态化、制度化。
目前,《综合名录》中的400 余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以下简称“双高”)产品被取消了出口退税,或者被禁止加工贸易;150 余项“双高”产品或重污染工艺被发展改革委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版)的淘汰类、限制类条目;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明确要求: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才可享受该项税收优惠;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 号)将《综合名录》中的溶剂型涂料产品、电池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银监会及多地银监部门多次转发《综合名录》,作为制定和调整相关信贷政策的依据。
2017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涂料类 “双高”产品
新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6日,意见或建议反馈渠道如下: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李晓亮
联系电话:(010)84947726-612
传 真:(010)84949299
电子邮箱:zongheminglu@sina.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10号北科创业大厦
邮 编:100012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 靳晗 吴嗣骏
联系电话:(010)66556951
传 真:(010)66556157
电子邮箱:hjzc@mep.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
邮 编: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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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涂料行业新增5项 “双高产品”种类
发布时间:2017-11-28
根据国务院工作要求,为有效遏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生产、使用和出口,鼓励企业购置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环保部组织制定了新的一批环保综合名录,并与之前的名录汇总后形成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
该名录包括两部分:(一)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该名录拟为国家相关经济政策、市场监管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提供环保依据。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征求意见稿)》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 年版)》的基础上,新增“双高”产品52 种。
新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直接归入编码2641的“涂料产品”类别的有47项,较2015版增加5项,分别是含铅的道路标线涂料、高 VOCs 低固含汽车修补涂料、高 VOCs 低固含集装箱涂料、高 VOCs 低固含工程机械涂料、含苯胺的环氧地坪涂料, 含铅的道路标线涂料的特性为“高环境风险产品”,其余4个涂料品种特性定义为“高污染产品”。
对照2015版“双高”名录中增加的高VOC低固体分含量船舶涂料、高VOC低固体分含量钢结构涂料、高VOC低固体分含量木器家具涂料、高VOC低固体分含量玩具涂料、溶剂型汽车涂料(高固体分含量的溶剂型汽车涂料除外),可以看出国家对“双高”产品分类已经从此前的按产品化学原材料特性为基础,进一步从涂料终端应用领域的分类进行完善。
根据国务院部署,环保部自2007 年开始组织制定《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并提供给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14 个有关部委,作为制定、调整环境经济政策和市场监管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综合名录》,为市场主体开展绿色投资、绿色生产以及绿色消费等活动提供重要参考。《综合名录》已经广泛应用于国家产业、金融、税收、贸易等政策的制定工作中,运用机制逐步常态化、制度化。
目前,《综合名录》中的400 余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以下简称“双高”)产品被取消了出口退税,或者被禁止加工贸易;150 余项“双高”产品或重污染工艺被发展改革委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版)的淘汰类、限制类条目;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明确要求: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才可享受该项税收优惠;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 号)将《综合名录》中的溶剂型涂料产品、电池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银监会及多地银监部门多次转发《综合名录》,作为制定和调整相关信贷政策的依据。
2017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涂料类 “双高”产品
新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6日,意见或建议反馈渠道如下: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李晓亮
联系电话:(010)84947726-612
传 真:(010)84949299
电子邮箱:zongheminglu@sina.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10号北科创业大厦
邮 编:100012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 靳晗 吴嗣骏
联系电话:(010)66556951
传 真:(010)66556157
电子邮箱:hjzc@mep.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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