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
出台了,这七个省市的化工行业将这样整改
发布时间:2017-07-28
修订《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进一步扩大强制退出的污染行业和生产工艺范围。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加强市、区两级项目审批联动,确保禁限项目“零准入”。
2017年底前关停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500家以上。淘汰有机溶剂型涂料生产、沥青类防水材料生产、人造板生产以及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工艺。
上海市持续加大生态环保投入,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左右。
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到2020年,钢铁、石化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涂料生产等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滚动实施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第三轮22个市级地块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环保违法违规项目。
全面清理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对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排查出的36078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淘汰关闭、整顿规范和完善备案,结合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治理等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理,做到应停尽停、应改尽改,2017年4月底前基本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完善执法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避免反弹回潮。
湖北省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流域开发利用规划环评,加快完成全省工业园区及港口规划环评,加强规划环评的事中事后监督评估,完善区域限批机制。严格环境准入,严格落实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限制建设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和简单重复项目。制定《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全省重化工业增加值占整个工业增加值比重与2015年相比下降5个百分点左右。
全面清理和整顿园区生产企业,对超标排放的企业或园区一律采取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的企业,立即予以关闭。加强工业园区环境应急保障和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
广东省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化发展。强化资源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提高准入门槛,以绿色为标尺引领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扩张,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上减少工业污染排放。大力发展绿色制造,重点提高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绿色制造水平,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有机农林业等绿色产业,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升级。
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实现排污企业全过程管理。按行业分步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推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2018年年底前完成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
重庆市2017年完成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状况排查并推进整治工作。2018年底建立沿江沿河化工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数据库,全面推进24个工业园区内所属环境风险企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2017年底完成34家环境风险企业及新增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成5个危险化学品码头和18个水上加油站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严格落实禁投清单规定,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布局工业园区。加快搬迁主城区12家环境污染隐患企业。
陕西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加快淘汰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把项目准入关,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关中地区积极推进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严格控制新(扩)建涉煤、化工、造纸、印染、水泥、果汁、淀粉加工等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格清理取缔违规“散乱污”企业;陕北地区合理控制火电、兰炭、煤化工等行业规模;陕南地区严禁新(扩)建黄姜皂素、化学制浆造纸、果汁、电镀、印染等高耗水、高污染类项目。以生态环境保护引领和倒逼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力争到2020年,形成趋于合理、创新驱动、多元支撑、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甘肃省在重点流域沿岸严格控制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等环境风险高的项目,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化品仓储设施,新建涉重金属冶炼及化工生产企业必须在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内选址建设,落实化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责令企业全面落实停工整改的有关要求,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逐个项目理清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依据国家自然保护区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总结环保风暴“风继续吹”,各省市皆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责任,加快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这些整改事项对相关行业都会造成巨大的影响,相关企业应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及时调整自身发展战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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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了,这七个省市的化工行业将这样整改
发布时间:2017-07-28
修订《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进一步扩大强制退出的污染行业和生产工艺范围。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加强市、区两级项目审批联动,确保禁限项目“零准入”。
2017年底前关停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500家以上。淘汰有机溶剂型涂料生产、沥青类防水材料生产、人造板生产以及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工艺。
上海市持续加大生态环保投入,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左右。
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到2020年,钢铁、石化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涂料生产等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滚动实施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第三轮22个市级地块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环保违法违规项目。
全面清理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对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排查出的36078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淘汰关闭、整顿规范和完善备案,结合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治理等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理,做到应停尽停、应改尽改,2017年4月底前基本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完善执法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避免反弹回潮。
湖北省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流域开发利用规划环评,加快完成全省工业园区及港口规划环评,加强规划环评的事中事后监督评估,完善区域限批机制。严格环境准入,严格落实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限制建设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和简单重复项目。制定《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全省重化工业增加值占整个工业增加值比重与2015年相比下降5个百分点左右。
全面清理和整顿园区生产企业,对超标排放的企业或园区一律采取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的企业,立即予以关闭。加强工业园区环境应急保障和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
广东省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化发展。强化资源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提高准入门槛,以绿色为标尺引领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扩张,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上减少工业污染排放。大力发展绿色制造,重点提高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绿色制造水平,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有机农林业等绿色产业,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升级。
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实现排污企业全过程管理。按行业分步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推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2018年年底前完成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
重庆市2017年完成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状况排查并推进整治工作。2018年底建立沿江沿河化工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数据库,全面推进24个工业园区内所属环境风险企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2017年底完成34家环境风险企业及新增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成5个危险化学品码头和18个水上加油站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严格落实禁投清单规定,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布局工业园区。加快搬迁主城区12家环境污染隐患企业。
陕西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加快淘汰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把项目准入关,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关中地区积极推进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严格控制新(扩)建涉煤、化工、造纸、印染、水泥、果汁、淀粉加工等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格清理取缔违规“散乱污”企业;陕北地区合理控制火电、兰炭、煤化工等行业规模;陕南地区严禁新(扩)建黄姜皂素、化学制浆造纸、果汁、电镀、印染等高耗水、高污染类项目。以生态环境保护引领和倒逼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力争到2020年,形成趋于合理、创新驱动、多元支撑、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甘肃省在重点流域沿岸严格控制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等环境风险高的项目,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化品仓储设施,新建涉重金属冶炼及化工生产企业必须在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内选址建设,落实化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责令企业全面落实停工整改的有关要求,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逐个项目理清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依据国家自然保护区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总结环保风暴“风继续吹”,各省市皆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责任,加快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这些整改事项对相关行业都会造成巨大的影响,相关企业应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及时调整自身发展战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