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
多省市出台2017年环保工作方案加大环境违法整治
发布时间:2017-03-01
1月10~11日,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2017年环保重点任务。强调2017年要坚决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要深化和落实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实现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适时组织开展督察“回头看”,推进中央各项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稳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动试点省份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在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加快排污许可制实施步伐,尽快形成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精简高效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加强改革试点的协调指导、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制定相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继续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深化绿色金融政策,加快实施环保领跑者制度。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加大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日前,多省市也出台了2017年环保工作方案(节选)。
石家庄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石家庄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近日,《石家庄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发布。
方案要求:
① 重点化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开展专项取缔行动。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10月底前基本完成“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
② 推进污染工业企业搬迁,加快主城区污染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完成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搬迁任务;
③ 全市水泥、铸造(不含电炉)、化工、炭素、医药、农药等行业770家企业分类实施错峰生产、停产限产;
④ 10月底前,基本完成石油化工、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类等VOCs整治任务。
山东淄博:四大区域六大行业重点治理,3月底前不达标关停淘汰
山东淄博市2017年环保工作任务日前正式出台。根据实施方案,将以主城区周边南部区域、西南部区域、东部区域和东北部区域四大区域为综合整治重点,以全市范围内耐火材料、日用玻璃、板簧、氧化铝球、水泥粉磨站、碳素等6大行业精准转调为主线,同时对四大区域内的碳酸钙行业、建陶行业、水泥行业、铸造行业、物流园区、石化化工行业等开展综合治理。
全市范围内六大行业所有企业,除有特殊控制要求的以外,自2017年1月1日起,污染物排放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第三时段浓度限值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污染物排放达到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控制区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限值的通告》要求。有特殊控制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执行。对不符合产业规划,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节能、安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2017年3月底前,实施关停淘汰。实施停产治理的企业,2017年6月底前治理完毕,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陕西2017年将开展铁腕治霾
2017年,陕西省将开展铁腕治霾、系统治水、综合治土等系列举措,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今年陕西省将启动“铁腕治霾18攻坚行动”。要加快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底陕南、陕北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50%以上实现超低排放,加快关中地区30万千瓦以下、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改造;要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取缔“小散乱污”企业;要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深化油气回收治理;要健全完善跨行政区域的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告制度。系统治水。2017年汉江、丹江、嘉陵江等长江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渭河、延河、无定河等黄河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40.6%,劣V类断面比例小于9.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及韩城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全省地下水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6.3%以内。瀛湖、千湖、石泉水库水质达到Ⅱ类,黑河水库达到Ⅲ类,渼陂湖、红碱淖和卤阳湖主要指标不低于2016年水平。综合治土。全面落实中省“土十条”,完善管理体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和跨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项目库,启动潼关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山西明确2017年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的改善攻坚
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的改善攻坚。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抓紧制定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继续深化“控煤、治污、管车、降尘”重要举措。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一是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今年6月底前对不达标的国家控制单元和良好水体保护单元抓紧制定达标和保护方案,并加快工程项目进度。二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是深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年底前各类工业园区全部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监控设施。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实施限批并按照规定撤销园区资格。四是强化农村污染治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制定省、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2017年底确定山西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强土壤污染源日常监管。启动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地的整治工作,配合住建部门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强化重金属监管,严格执行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全面排查取缔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十小”生产项目;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年底前焦化、化工、钢铁、造纸、印染、制药、制革等行业要按照要求完成清洁化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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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市出台2017年环保工作方案加大环境违法整治
发布时间:2017-03-01
1月10~11日,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2017年环保重点任务。强调2017年要坚决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要深化和落实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实现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适时组织开展督察“回头看”,推进中央各项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稳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动试点省份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在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加快排污许可制实施步伐,尽快形成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精简高效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加强改革试点的协调指导、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制定相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继续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深化绿色金融政策,加快实施环保领跑者制度。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加大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日前,多省市也出台了2017年环保工作方案(节选)。
石家庄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石家庄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近日,《石家庄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发布。
方案要求:
① 重点化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开展专项取缔行动。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10月底前基本完成“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
② 推进污染工业企业搬迁,加快主城区污染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完成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搬迁任务;
③ 全市水泥、铸造(不含电炉)、化工、炭素、医药、农药等行业770家企业分类实施错峰生产、停产限产;
④ 10月底前,基本完成石油化工、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类等VOCs整治任务。
山东淄博:四大区域六大行业重点治理,3月底前不达标关停淘汰
山东淄博市2017年环保工作任务日前正式出台。根据实施方案,将以主城区周边南部区域、西南部区域、东部区域和东北部区域四大区域为综合整治重点,以全市范围内耐火材料、日用玻璃、板簧、氧化铝球、水泥粉磨站、碳素等6大行业精准转调为主线,同时对四大区域内的碳酸钙行业、建陶行业、水泥行业、铸造行业、物流园区、石化化工行业等开展综合治理。
全市范围内六大行业所有企业,除有特殊控制要求的以外,自2017年1月1日起,污染物排放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第三时段浓度限值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污染物排放达到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控制区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限值的通告》要求。有特殊控制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执行。对不符合产业规划,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节能、安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2017年3月底前,实施关停淘汰。实施停产治理的企业,2017年6月底前治理完毕,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陕西2017年将开展铁腕治霾
2017年,陕西省将开展铁腕治霾、系统治水、综合治土等系列举措,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今年陕西省将启动“铁腕治霾18攻坚行动”。要加快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底陕南、陕北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50%以上实现超低排放,加快关中地区30万千瓦以下、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改造;要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取缔“小散乱污”企业;要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深化油气回收治理;要健全完善跨行政区域的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告制度。系统治水。2017年汉江、丹江、嘉陵江等长江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渭河、延河、无定河等黄河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40.6%,劣V类断面比例小于9.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及韩城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全省地下水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6.3%以内。瀛湖、千湖、石泉水库水质达到Ⅱ类,黑河水库达到Ⅲ类,渼陂湖、红碱淖和卤阳湖主要指标不低于2016年水平。综合治土。全面落实中省“土十条”,完善管理体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和跨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项目库,启动潼关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山西明确2017年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的改善攻坚
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的改善攻坚。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抓紧制定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继续深化“控煤、治污、管车、降尘”重要举措。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一是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今年6月底前对不达标的国家控制单元和良好水体保护单元抓紧制定达标和保护方案,并加快工程项目进度。二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是深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年底前各类工业园区全部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监控设施。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实施限批并按照规定撤销园区资格。四是强化农村污染治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制定省、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2017年底确定山西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强土壤污染源日常监管。启动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地的整治工作,配合住建部门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强化重金属监管,严格执行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全面排查取缔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十小”生产项目;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年底前焦化、化工、钢铁、造纸、印染、制药、制革等行业要按照要求完成清洁化技术改造。